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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2020-05-11 22:18:11人浏览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同时也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一个重要途径。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全面贯彻从严治团,加强团组织建设,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推优对象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正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青年。

2.推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自觉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③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班级前50名以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⑤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

2)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①荣获校级及以上“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②在各级(全国、全省及全校(院))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

③在学风建设中工作突出的团员干部。

④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

3.推优大会步骤

(1)主持人宣布“推优”程序。说明清楚“推优”大会的具体步骤和大会应注意的问题。

(2)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候选人为团员推优考试合格(60分为合格)的团员,应按照“推优”的标准,从思想、学习、参加社会工作和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自我评述需要实事求是,应明确指出自己的优势与不足。

(3)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成员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

(4)投票推选。团支部全体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选。“推优”对象得票超过实际到会的表决人数的半数以上方为通过。

(5)按照要求,团支部书记如实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1),并将报告上交至院团委留底。         

     

附件2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doc